唐山市安监局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01.03.2016  10:07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各项工作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3家开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督促企业累计排查整改隐患32条,为确保非煤矿山行业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印发文件,明确要求。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节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未经复产复工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建设;明确了验收内容、标准、程序和工作要求,同时把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必查内容,推动企业建立岗位隐患清单,实现会查、会改、会报的工作目标。
  二是摸清底数,分工负责。节期全市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共计21家,其中地下矿山6家,尾矿库6家,露天采矿企业9家,其余全部处于停产停建状态。对节期停产停建的地下矿山、市属及以上露天矿山,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由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尾矿库及市属以下露天矿山企业的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由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
  三是严格验收,热情服务。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企业逐工作面、逐设备、逐岗位进行排查,确保检查验收全面深入,不留死角。针对近期以来非煤矿山企业经营困难、开工率持续处于低位的实际情况,市安监局有关处室坚持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一经企业提出申请,就立即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验收,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完成隐患整改,恢复正常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