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28.10.2016  21:15

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10月27日,张家口中院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雪琴,执行局局长张雪剑,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以及市中院执行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马砚生通报了涉执行信访情况并对下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刘雪琴副院长首先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飓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小结。她指出:各基层法院在落实6月24日会议精神上做了不少工作,有些法院做了创新尝试,效果明显。尤其是4个示范法院摸索的方法、路子很有借鉴作用,经开区法院、张北县法院、蔚县法院、阳原县法院等在打击拒执罪工作上做的比较好。沽源县法院创新繁简分流案件,涿鹿县法院、万全区法院通过微平台曝光“老赖”,工作成效明显。

就下一步工作刘雪琴副院长强调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整体工作,不能是4个示范法院先行,其他法院不动,在座的领导都要担负起先行的主体责任,要针对任务特点,制定完成的节点,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要打破常规,鼓足干劲。要求所有干警要用超常规的工作热情去完成特殊的任务。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市中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对全市的执行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各基层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要规范行为,严格标准。必须要严格法律程序,对未执结案件要造册登记,抓紧清理,杜绝抽屉案。四是要合理调配执行力量,简案速结,繁案巧结。要在执行力量和装备上加大保障力度,对简单案件不能拖,要快办。复杂的要巧用和灵活适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

会议由张雪剑局长主持,他指出,一是要加强学习,必须按规矩办事。二是要注重宣传,要充分整合各种力量抓宣传,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