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制定实施意见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29.10.2014  19:17
    近日,保定中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贯穿法院工作的一条红线,突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力争把“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飘在院上”。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机制,各部门实行“一岗双责”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法院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成效同显。

    同时配齐配强党务干部,以支部为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治庸、治懒、治腐”三治警示教育,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求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