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欣厅长带队到广东省、湖北省科技厅调研科技工作
2014年7月7日至9日,省科技厅厅长王志欣,副厅长李丛民,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张恩波,副巡视员张涛带领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到广东省、湖北省科技厅调研科技工作。
在广东省科技厅,王志欣厅长一行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等工作与该厅进行座谈。广东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陈夫尧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广东省科技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关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开展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等方面的措施和进展情况。自去年以来,广东省科技厅一手抓“阳光再造”,实施以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为核心的科技管理改革。既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又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的引导性作用,加强协同创新。一手抓创新驱动,推动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该决定有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纲领性文件。双方还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做法、厅职能设置、内部制度建设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
在湖北省科技厅,王志欣厅长一行与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东风,副厅长郑春白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就两省科技工作总体情况、科技计划管理、科技体制改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等进行了座谈和深入交流。王志欣厅长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湖北省科技工作近年来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出台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及五个实施细则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和操作性,对于充分释放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内在活力,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服务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我厅将认真研究,充分借鉴广东、湖北省科技厅等科技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快制定我省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