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法院:刑附民案重调解讲实效亮点纷呈
09.01.2015 18:31
本文来源: 法院
去年以来,阜平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坚持调解优先,贯彻宽严相济,充分运用司法调解机制补偿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化解矛盾对抗,维护社会稳定。
阜平县法院经常进行审判研讨,教育法官自觉克服重处罚轻保护、以判了事的错误倾向,注重把罪刑法定与人权保护有机结合,融入刑事审判。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切实保护因犯罪侵害的被害人利益。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刑附民案件53件,其中民事部分调解48件,调解率达90.6%。
创新和拓展调解方法,力使赔偿及时到位。该院注重发挥刑审法官的积极能动性,灵活采取“面对面”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亲情感化调解法等多种方法,善于把握调解时机和当事人心理,巧选突破口,加大力度,开展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力促被告人主动赔偿,从而减少矛盾对抗,最大限度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达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
此外,定期回访,扩大综治成效。对一些特殊案件,主审法官要定期上门进行回访,了解罪犯释放后或缓刑过程中的具体表现,通过谈话和交流,促其改过自新。通过对回访的10余名被告人看,状况良好,无一人再行违法犯罪之事,所在地的治安状况明显改观。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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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5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