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法院:积极服务“三夏”生产
13.06.2014 18:5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上门立案咨询。针对“三夏”期间的实际情况,该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提供上门立案和咨询服务,确保农忙时期必须起诉的农民不因农忙而耽误诉讼,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协调开庭时间。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不影响农事为前提,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为方便当事人,安排适宜的开庭时间,使农民不因诉讼而影响农忙,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
三、开展巡回审判。为方便农民诉讼,减轻农民诉累,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将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现场审理涉农案件,并积极采取诉前调解,实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大执行力度。利用收麦种秋前后外出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大好时机,该院积极开展执行工作。特别是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执行,尽力使农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教育实践活动宗旨落到实处。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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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2014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