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监局局长真情对话到一线 促膝谈心话安全

25.09.2014  09:53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9月22日,秦皇岛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李建国轻车简从,到卢龙县鑫兴矿业公司,与矿长郑爱军谈心对话。
  李建国首先传达了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详细了解了全省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该企业发现的11项现场隐患的整改情况,并认真倾听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当前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在了解到企业计划投资200万元(目前已经投资130万元)用于隐患整改后,李建国非常高兴,并对企业重视安全、注重投入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情况的汇报后,李建国对公司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企业要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作为矿长,要在关心经济效益的同时,真正关心一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职工的安全作业行为必须要可靠有效的规章制度来保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要按照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并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三是提升隐患治理能力。隐患是事故的根源,隐患不除,事故不绝。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永恒的主题,所以,必须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时空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把隐患排查到位、治理到位。四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算好事故成本账,坚持用“小投入防大事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五是确保隐患整改期间安全。当前,企业正在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主要负责人要责成专人负责停产隐患治理期间的安全,要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施工作业,凡是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准盲目作业、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