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再次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

14.11.2014  12:47

 
  (记者 赵梦雱)近日,河北银监局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将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权、中资商业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审批权限在银监分局的董(理)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批权、政策性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二级分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权、股份制银行二级分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批权、城市商业银行省内分行及分行级专营机构的开业审批权、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部分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审批权、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审批权、不同设区市级联社理事长及主任相同职务调整的任职资格审批权、不同设区市省联社办事处(区域审计中心)主任平级调动的任职资格审批权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下放到属地分局。这是继上一次放权基层后,河北银监局结合实际对审批事项进行的又一次整合,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