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再出新举措

21.10.2015  12:08

这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中又一次创新之举、务实之举。该《办法》根据银川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银川市科技创新项目按照资金补助方式分为三类:先实施后补助、先立项后补助和奖励政策兑现补助项目。研发单位也由银川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扩展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组织及服务于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域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并提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资金拨付也有创新:先实施后补助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R&D)或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10%的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由税务机关出具研发投入(R&D)核定报告,并享受所得税减免。

先立项后补助为人口健康类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软科学类项目最高补助5万元;重大科技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科技局先向项目单位拨付补助资金的60%作为引导资金;办理成果登记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并拨付剩余40%的补助资金。

这些措施避免了以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聚集科技创新人才,推进创新资源、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有效发挥科技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引领作用,必将为银川市科技进步注入新动力,是继项目管理中探索出的有针对性的新模式、新路子,并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