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法规!河北人吃住行将有大改变!
重磅法规!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网站发布了《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涉及全省经济众多领域:“告别”一次性筷子等餐具、新建建筑执行新标准、这么多专用道路设施要设立!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也出台众多新规定,还有更多奖励优惠组团来啦……河北人今后的生活因此有大变化!
河北人要“告别”一次性木质筷子!
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禁止生产、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固定门店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建建筑今后要执行这项标准!
新建建筑应当采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设备和建筑装修材料,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鼓励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以财政性资金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河北人交通出行将有大变化!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公交专用车道。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节能、环保的交通运输工具。
设区的市、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市内地面道路,应当留有充足的人行、自行车专用路面。
鼓励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规划和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产品过度包装将罚款!
设计、生产、使用商品包装,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原则。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国家机关等有这些新规定!
国家机关和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组织应当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电子化办公。
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以财政性资金投资为主建设的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其使用寿命。对符合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并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不得拆除。
各项扶持、税收优惠政策也来啦
使用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企业事业单位,适用本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扶持政策。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税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河北人节水节电将有奖励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和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用水和用电价格,对用水、用电单位实行差别价格,对居民逐步实行阶梯价格,引导全社会合理和节约用水、用电。对低于定额的用水、用电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
河北人都有权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转载:《河北新闻网》(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