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部完成境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工作
6月29日,石家庄市水利局召开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会议,经验收委员会讨论研究,一致通过市级验收,标志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工作,按时限全面完成了省确定的工作任务。
为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验收工作,石家庄市水利局克服疫情影响,精心组织安排,严格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征迁安置验收工作。一是规范验收工作流程。组织编制了《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实施方案》,并于3月4日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同时,制定了《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大纲》,对验收范围、组织、内容、程序等进行明确,为有序开展征迁安置验收工作提供遵循。二是全面梳理验收档案资料。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征迁安置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同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并于3月30日组织完成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档案市本级验收。三是分级分批开展单元验收。先行组织完成第一设计单元5个县(区)征迁安置县级验收,并于4月29日组织完成第一设计单元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深刻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全力推进第二、三、四设计单元和石津干渠田庄暗渠工程验收工作,并于6月29日组织完成第二、三、四设计单元和石津干渠田庄暗渠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工作。四是形成上下联动工作合力。在验收过程中,石家庄市水利局与自然资源、林业、电力、通信、文物、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对各县(市、区)征迁安置验收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征迁安置验收工作进度,确保验收工作各环节规范合理、落实到位。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总长176公里,分为石津干渠田庄暗渠工程和水厂以上4个设计单元工程,涉及19个县(市、区),征迁安置总投资5.92亿元。此次石家庄市征迁安置验收工作的全面完成,不仅为全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下步加强省会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来源:厅南水北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