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成立首家“失物招领中心”
创办人曾在出租车公司工作,有偿归还模式引争议
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这几天,邯郸市的常先生忙碌着给出租车司机和环卫工人发放名片,推荐自己的失物招领业务。1月9日,他的公司以便民信息服务中心的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邯郸市首家失物招领服务中心。
“免费登记,有偿归还”
40多岁的常先生曾在邯郸市一家出租车公司工作了十多年,经常遇到出租车司机捡到乘客财物的事情。昨日,他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出租司机一般都没有自己占有的想法,但要让他们耗费时间开车去寻找失主,他们又觉得划不来。另外乘客要找回失物,也经常从无下手。”从那时起,常先生就萌发了一个想法,成立一家专门将失物归还给失主的公司。
在考察了石家庄失物招领网和郑州市的一些失物招领公司后,1月9日,常先生的“荣旗便民信息服务中心”在邯郸开发区工商局注册成立。他的公司实行的是“免费登记,有偿归还”,捡到东西的人打个电话(18303318899),常先生将主动上门取物,免费登记,拿走物品时将给捡到东西的人打条并拍照留证。如果将失物归还给了失主,则要对失主“象征性地收点费”。他想参考郑州等地的类似公司,他们都是按失物价值的10%收费。但常先生强调,如果失主拿到失物后不愿意付费,他也会让失主把东西取走。另外收取的费用也不是全部归自己,而是分出一部分给捡到失物的人作为奖励。
目前,常先生已和市内19家出租汽车公司取得了联系,并接纳了一些原来保存在这些公司的钥匙、身份证等失物。近日,他正和公交、环卫、商场、宾馆等捡到失物概率较大的单位积极联系,宣传推荐自己的失物招领业务。
有偿招领与拾金不昧矛盾吗
对于常先生的失物有偿招领服务,许多人表示理解,但也有人认为,归还失物要收费,与传统的“拾到东西要归还”的道德观念相违背。
对此,邯郸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张兴国老师认为,有偿招领与拾金不昧并不矛盾,从社会效益方面来讲,失物招领中心的出现是有益的。一方面能使失主尽快找回失物,减少时间和费用的浪费;另一方面,也鼓励更多人将捡到的东西物归原主。
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的郑军律师称,关于遗失物归还的问题,我国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捡到东西要归还,如果不归还就涉嫌侵占。但法律的不协调性表现在:在寻找失主和归还失物的过程中,肯定要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精力甚至钱财,付出也应该得到补偿。“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该归还,但也规定必须给拾得人支付必要的费用。但‘必要费用’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多数人在归还遗失物品时,失主道一声谢就完了,但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局面。”
郑律师表示,如果失主在费用问题上与招领公司达不成共识,而公司又拒不归还遗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遗失物品数额巨大,公司又拒不交出,便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可按侵占罪起诉。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