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副市长孟广军在《邯郸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01.12.2014  18:41
自觉遵法守规  筑牢安全防线 邯郸市政府副市长 孟广军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审议通过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省安委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今天在全市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
  新《安全生产法》的发布实施,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它进一步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突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依法治安、依法行政的理念,全面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安全责任追究等重要内容,对于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重大意义。对这部法律重器,必须满怀敬畏之心,严肃认真遵守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以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新高潮,确保安全法律知识入家入户、入脑入心。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各级督导组的连带责任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当成最高的职责,履职尽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而在各行各业形成“出不起事故、不敢出事故、主动预防事故”的工作态势。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健全台账、限期整改;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用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督导,以“认真加较真”的态度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每一位企业负责人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水平,促使企业安全发展。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作为企业负责人,要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幸福,连着社会和谐安宁。要把员工当亲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带着深厚感情关心他们的安全健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不顾他们的生命去冒险,决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每一名公民都要牢记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忠于法律,信仰法律,将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看作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当成自己和家庭承担的最大责任,让“安全第一”的理念深深扎根心中。要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认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从我做起”,不断增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和能力,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