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主城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

04.01.2016  12:18

  从1月1日起,邯郸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管道用气实行阶梯价格。此前,该市已在主城区实施阶梯电价、阶梯水价。

  从1月1日起,邯郸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管道用气按单个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划分三个阶梯。各档气量价格按照1:1.2:1.5的比例,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量将覆盖80%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确保绝大多数居民家庭不增加负担;其中天然气年用气量30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煤气年用气量675立方米,1.2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其中天然气年用气量301-600立方米,2.88元/立方米,煤气年用气量676-1520立方米,1.4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其中天然气年用气量601立方米以上,2.99元/立方米,煤气年用气量1521立方米以上,1.55元/立方米。最高气价原则上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生活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年度用气量未达到阶梯气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另外,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对安装使用壁挂炉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上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