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邢台走亲途中偷汽车 过瘾仨月后被捉

31.08.2016  00:40

□赵增强

29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6个月,如今已经是天命之年的他又“旧病复发”,因盗窃汽车再次入狱。日前,邢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盗窃罪的吴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5年11月13日下午6时左右,吴某到邢台县看女儿。当走到一焦化厂时天已经黑了,他发现焦化厂对面的小区旁停着一辆银色的尼桑轿车,顿生盗窃邪念。于是,他就在附近等着下手时机。直到23时,他见周围没人,就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将车驾驶位的玻璃敲碎,怕车上有防盗装置,就躲在不远处观察情况。半小时后,见没有人出来,他就设法将车开走。公安机关接报警后,经调取案发沿途监控,发现了该车被盗后的行驶轨迹。今年2月24日,吴某被抓获归案,车辆也被追回,发还给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吴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相关条款,遂作出上述判决。笔者在此提醒车主们,夜间停放车辆应尽量停放在封闭式的停车场所,无封闭停车场的情况下,应当多使用方向盘锁等防盗措施,以防出现车辆被盗的重大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