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瓜贩“见义勇为”,捍卫时代正义
8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7•23廊坊市水果摊主被刺身亡”案有了最新进展:遭小偷报复身亡的卖瓜大哥崔靖祥被安次区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并给予其家属见义勇为奖金10万元。(8月1日 新京报网)
一般地讲,所谓见义勇为,就是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行为。因此,见义勇为是在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的侠肝义胆,是一种冲锋在前的英雄壮举。廊坊卖瓜大哥用自己47岁的生命保全顾客财产,这就是一种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廊坊市政府为卖瓜大哥追授的“见义勇为”称号,则是对时代正义的一种捍卫。
时代需要正义。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义”的追求,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稳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社会稳定需要正义的强大力量,卖瓜大哥看似一句简单的提醒,实则是抛弃个人安危,以一种浓烈的正义之感,向社会再次昭示着“邪不压正”的真理。
正义需要捍卫。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明哲保身处世哲学,不但对不义、不良、不法现象袖手旁观,无动于衷,就是当自己陷入困境时,对别人的善意帮助也不领情。笔者曾经闻听有人在公交车上因阻止小偷扒窃遭到小偷同伙殴打报复,全车人竟然集体失语,甚至被扒者竟仓皇下车,逃离现场。或许这种现象只是偶然,但偶然的现象却折射着时代需要捍卫正义的呐喊。廊坊卖瓜大哥被追授为“见义勇为”称号就是对正义之举的尊崇和捍卫,就是对社会正义力量的一种汇集和凝聚。
乌云遮不住太阳,邪恶不能战胜正义。社会稳定需要见义勇为的正义之举,但见义勇为的正义之举同样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捍卫。怎么参与?怎么捍卫?至少各级政法机关要积极建立见义勇为的激励保护机制,不但依法打击、从严惩处,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还要通过真诚的关心帮助,让见义勇为者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决不能让他们“伤身又伤心、流血又流泪”。
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正义氛围,凝聚其强大的正义力量。(吕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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