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5.09.2015  15:1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无极县无极镇党委书记王运拴,鹿泉区获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贾素明违反规定,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和休息室。王运拴、贾素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2015年6月19日,藁城区岗上镇党委书记白新杰违反规定工作日中午饮酒,并以参加会议为由逃避检查。白新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5年6月22日,平山县公证处司机杨会朋借维修车辆之机公车私用,杨会朋受到辞退处理。公证处主任张晨光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节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调度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集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纠违反“九条禁令”等“四风”问题。对违规问题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发现对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的,将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石家庄市监察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