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转发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复评 和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3.11.2015  17:48

冀粮协〔2015〕11号

  邢台市、邯郸市粮食行业协会,河北黑马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柏乡国家粮食储备库、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凯发面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复评和年审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5〕21)转发给你们,请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复评和年审工作。企业年审不需缴纳费用。

请邢台市、邯郸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有关企业按时限要求完成本次复评和年审工作。各地有关企业在年审中有什么问题,可向我会反馈,我们将尽力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省粮协联系人:赵建敏  李新年

联系电话:0311-85815583、8581402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0500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槐安东路支行

帐  号:131080260018000568947

户  名: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中粮协联系人:韩兆轩  朱震

联系电话:010-66095167  660889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帐 号:0200013309014402959

户 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行 号:102100001338

  附件:1、参加中粮协信用评价复评企业名单

   2、参加中粮协信用评价年审企业名单

 

关于进行粮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复评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中粮协函〔201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业协会,各信用评价试点企业:

按照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及我会《粮油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规定,决定进行粮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复评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工作

(一)复评范围

我会于2011年认定的第二批和2012年认定的第三批A级以上信用等级企业。

(二)复评程序

1.参加复评的企业应于11月15日以前向所在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粮油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目录和信用企业申报书请直接登陆中国粮食行业网(www.chinagrains.org.cn)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栏目下载;

2.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我会;

3.我会与有关机构按照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及评分细则进行复评,根据复评结果确定企业新的信用等级;

4.对复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企业信用等级的,由我会向企业颁发新的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有效期仍为3年),并向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三)复评费用

参加复评的企业应缴纳复评费用4000元,其中:1500元交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用于初审及核查费用开支;2500元交我会,用于复评、证书标牌制作、公告、年审监管等费用支出。

二、年审工作

(一)年审范围

我会于2013年认定的第四批和2014年通过首批复评的A级以上信用等级企业。

(二)年审程序

1.企业应于11月15日以前通过用户名、密码(可由省级粮食行业协会提供)登陆我会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诚信企业申报,在线填报《2014年审登记表》及《2014年财务报表》;

2.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管理员在线审核企业的年审资料,于11月30日前提交我会;

3.我会根据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通过年审的企业名单将在中国粮食行业网上进行公示,并向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通知本省市有关企业参加复评和年审,并认真做好复评初审和在线年审工作;

(二)复评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复评的企业,其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其信用等级和试点企业资格;

(四)企业报送的复评或年审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联系及汇款方式

联 系 人:韩兆轩  朱震

联系电话:010-66095167  6608899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帐  号:0200013309014402959

  户  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行  号:102100001338

特此通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