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强化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 进口货物静置期不少于10天

18.05.2022  10:01

  (抗击新冠肺炎)河北强化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 进口货物静置期不少于10天

  中新社石家庄5月17日电 (记者 李晓伟)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7日消息,该省近日制定了《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立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静置期不少于10天,建立进口物品集中监管仓等,强化进口非冷链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

  河北内环京津,外接辽、晋、鲁等5个省区,是京畿重地。按照《方案》要求,该省将严格落实报备制度,购入进口非冷链物品,进入该省前24小时,承运企业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备;接收相关物品的企业(单位)分别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方案》要求,严格入库环节管理,货物到达后,企业(单位)要立即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对进口非冷链物品外包装等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进行预防性消毒后,方可通过专用通道入库,实施专库或专区存放。

  同时,建立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企业(单位)购入的不适宜实施消毒的进口货物应放置于仓储区进行静置,静置期不少于10天,不同类型的进口货物分类存放,严禁人员接触。

  《方案》还提出建立集中监管仓。鼓励各地采取市场自建、政府统建等方式,建立进口物品集中监管仓,对从国外直接进口或从国内其他地方购进的,进入集中监管仓统一录入、统一检测、统一消杀。

  此外,按照该《方案》,河北省还将要求企业(单位)严格生产经营控制,严格实施人员管控,严格环境监测消毒,并严格信息追溯管理,建立进口物品全程追溯制度,建立详细的货品台账。(完)

编辑:【梁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