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法院“三化”举措做好民商事案件

17.12.2014  17:45

      繁简分流改革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民事简易程序运行效率的有效手段。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达到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迁西法院以探寻规律、科学管理为指导,以“简出效率,繁出精品”为目标,开拓创新,有效整合审判资源,优化审判结构,定位准确,措施到位,效果突出,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繁简分流中,感受到诉讼效率和公平正义。

      一是制订案件繁简划分详尽标准,案件分流走向标准化。 迁西法院“繁简分流”模式将所有民商事案件首先进行不同层次的“筛选”,进行繁简甄别,进而按照难易程度将案件划分为四个等级,突破传统“三条件”的框框,又兼顾了实际,为“简案”快速审理、“繁案”精心打磨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流水作业”与“精工锻造”的有机结合。

      二是法官依照自身专长审理案件,办案制度走向专业化。 迁西法院“繁简分流”新模式中,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由较高素质的优秀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分工明确,专业对口,专攻其长,人尽其才。无论审判过程还是裁判结果,均能符合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所期待的有效率的司法公正,将此类案件办成“精品案件”。

      三是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流程管理,审判监管走向精细化 。,迁西法院推出了管案、管人、管事“三管齐下”和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并成为全院审判业务工作的“中枢神经”,使每个细小的环节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监管,审判管理工作由此实现了精细化,真正实现简案出效率,繁案出精品。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