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身酒坛的“酒烈士”比“真烈士”值钱?

12.08.2014  11:48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李建国、凌军辉)“摔死”、“呕吐窒息”、“引发心脏病死”……这是公职人员近年来因过量陪喝酒,所导致的各种猝死悲剧。最新曝光的案例发生在安徽祁门县,当地公安民警朱璘陪领导“交流学习”期间醉酒摔死。这些葬身酒坛的公职人员,一些还获得类似“烈士”“因公牺牲”或立功等待遇。

    在中央多项“禁酒令”之下,这种“人文关怀”的善后,到底是遏制乱喝酒,还是在助推“喝酒风”?

    “善后”凸显“关怀”,“酒烈士”比“真烈士”值钱?

    安徽民警朱璘陪领导“交流学习”期间醉酒摔死事件持续发酵。8月10日,黄山市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违纪事件,有关善后事宜现责成当地严肃处理。

    在“八项规定”和地方多重禁令下,公务员“陪酒醉死”不时发生,这样的新闻显得刺目。地税职员、民警、镇干部……盘点“陪酒猝死”案例,大多发生在接待领导的酒桌上,喝酒的主力军,往往就是这些“陪酒”的普通干部。

    2014年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事后通报称事发单位食堂;同年4月,广西来宾一副镇长上任首日在食堂喝“接风酒”死亡;2013年,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