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民身份信息错误改正 派出所搬家材料压箱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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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刘女士向本报求助称,她的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年份有误,她想改过来,9月17日,她将相关材料递交给了辖区南关大街派出所。两个月期间,她曾多次向派出所询问是否办好,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再等等。对此,燕都记者调查后获悉,原来是派出所因为搬库房而将刘女士的材料压到档案底下了,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因工作失误对刘女士进行了道歉,并将材料交到了保定市公安局,很快可办好。刘女士对结果表示满意。
■本报记者张晓旭 实习生魏亚楠
【反映】
身份证出生年月登记错误 俩月都没改过来
11月19日,刘女士告诉燕都记者,她的出生年月是1947年12月,而在其身份证上登记的是1948年12月,并且她有上学时的一些证明来证明自己是1947年出生的。
刘女士称,9月17日,她将更改出生年月的相关材料交给了南关大街派出所户籍室后,一直在等信息。“我给他们打过几次电话,对方告诉我让再等等,说已经报给分局了。我现在急需用身份证来过户房子,这都俩月了怎么也办不好呢?”
【陪办】
材料已递交到保定市公安局 尽快办理
11月20日下午,燕都记者在刘女士出示的一份“公示结果”上看到,“刘**,出生日期1948年12月,此人要求将出生日期变更为1947年12月,特此公示。”下面盖着南关大街派出所的公章,日期为9月17日。
稍后,燕都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南关大街派出所户籍室询问,工作人员称,已经将材料交给了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以下简称南市区分局),记者询问是啥时候递交的,该工作人员称,她不清楚,递交材料的工作人员有事不在。
对此,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库房是租用的,到期搬库房时,将刘女士的材料压到了档案下面,这属于工作失误,他也向刘女士道歉了。18日,该派出所将刘女士的材料递交给了南市区分局。
燕都记者从南市区分局获悉,出生日期更正的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20个工作日可办结,若有疑难情况,时间可适当延长。目前,刘女士的材料已递交给了保定市公安局,材料没问题的话,刘女士很快就能拿到自己的身份证了。刘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相关链接】
一、姓名变更、更正
(一)、姓名变更、更正
申请姓名变更登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申请姓名变更登记,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办理,并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本人及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非当事人个人原因造成姓名差错的,应在查实后及时更正。
(二)变更更正姓名办理程序
1、未满16周岁公民姓名变更、更正业务由公安派出所受理核准。
2、年满16周岁公民姓名变更、更正业务由公安派出所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三)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相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经审查,应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2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将核查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对材料不全、地处偏远地区、水乡或非主观因素等无法按时上报的,最多延长5个工作日;公安派出所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的核准决定2个工作日以内,将核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出生日期更正
1、对申请出生日期更正的,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原始出生证明材料或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等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明,由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并提交书面调查报告后予以更正。
2、办理程序: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调查,经县级户口管理机关审核,报市级户口管理机关核准。
3、办理时限:对不需要发函调查或走访核实的更正申请,从受理之日起,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最多延长10全工作日。属于疑难情况需要市、县公安机在集体会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有疑问,可拨打南市区公安分局户籍室电话:507752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