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通报21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

30.06.2014  11:56

    河北新闻网讯(李素霞)近期,邢台市集中开展了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通报21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本报对其中五起重点案件予以曝光。

    一、5月8日,巨鹿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在堤术乡刘庄村查获一个非法加工毒鸡爪作坊,查获成品白鸡爪20斤,黄鸡爪250斤,走私生鸡爪3000斤左右,浸泡鸡爪的液体约400斤以及用于浸泡鸡爪的过氧化氢(双氧水)150斤、染布颜料两编织袋。经现场提取样本送检,刘某某的确用非食用染布颜料和双氧水生产加工黄鸡爪、白鸡爪。

    二、5月13日,宁晋县质监局对宁晋县勇胜面粉厂检查时发现,该面粉厂在面粉生产、加工过程中有向面粉中添加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成分“过氧化苯甲酰”添加剂的嫌疑。同日,宁晋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窦某供认自2014年3、4月份从隆尧县乔某处购买含有过氧化苯甲酰成分的增白剂50斤左右,全部用到了面粉的生产、加工中。

    三、3月24日,执法人员对南和县城关镇西三官村王某某生产豆芽厂房检查,现场发现其使用无根剂生豆芽,经现场提取样本送检,豆芽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

    四、4月26日,任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在任县西固城乡前台南村小雨点幼儿园的食堂内发现35斤用工业盐纺织袋装的盐,经现场抽取样本送检,该盐不含碘。经询问得知,自2013年4月份开始,幼儿园一直使用该盐,到目前大约使用了600斤。

    五、5月25日,平乡县公安局食药大队联合县工商局联合检查时,发现平乡县姚庄村村民姚某某无证生产小磨香油,并涉嫌在香油中添加非食用物质香油精,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香油精5公斤,香油60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