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案 商丘路政处组织纪律涣散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2月4日,河南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通报称,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这5起典型案件是: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散漫问题。检查发现,2014年8月13日上午,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1至3楼办公区域仅有2名工作人员。下午3时,检查组再次到该单位检查,发现仅有11名工作人员在岗。经查,当天没有上路执法任务,143名不在岗工作人员中,有21人擅自缺岗旷工、75人迟到、1人未上班未发工资,11人请假、11人借调外单位、24人出差或外出学习。商丘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管理处处长王木明行政记大过处分,按有关程序免去其路政管理处处长职务;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贺红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职务;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管理处副处长任向阳、刘越凡行政记过处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关保安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按有关程序免去其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河亮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依纪依规分别对缺岗、旷工、迟到人员作出了相应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经该所党委书记、所长栗进朝同意,由该所党委委员、组宣人事科科长张鸿负责牵头,以“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为名,组织干部职工132人分两批至隆化董存瑞纪念馆、 承德 避暑山庄和坝上草原等地参观、旅游。2014年8月,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栗进朝、张鸿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副所长邢廷茂、王国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参与旅游人员均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