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执法透明度 

10.12.2014  17:00

    今年以来,赵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水平。   

    一、查前“告知制”。对被检查单位实行查前告知,使被查对象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将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行为公开化,强化了对随意执法和不廉行为的防范。

    二、查中“服务制”。将服务理念引入环境执法工作中,在提高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水平上求实效,把新环境保护法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程序中,及时将最新环境保护政策信息传递给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三、查后“回访制”。坚持服务为主,处罚为辅。通过回访企业,让企业看到自身不足,使其进一步提高环境意识,合法生产,稳定达标。

  四、执法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执法过错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