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五举措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28.09.2014  12:22

赵县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全县建设项目从审批到验收的各个环节全程管理,确保了建设项目达到环保要求。

一是严格审批。在建设项目审批上,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审批把关的前置条件,切实落实“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总体要求。

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在施工期、试生产前和试生产期间加强现场监察,详实记录建设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并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监管情况归档工作。

三是做好审批服务。在严格环保审批、把住污染源头的同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全面清理新开工项目。加大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验收先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处理需要和未按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五是强化验收。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对治污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