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转型升级 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一周年综述
作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已走过一年时光。
一年来,资源税改革如何有序推进、平稳运行?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税务部门给出这样一份答卷。
税制改革夯基筑台 任务落实蹄疾步稳
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迅速,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阻碍可持续发展的藩篱。这不仅与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有关,也与我国长期缺乏完善的资源税制有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资源税全面改革标定了前行的航向。
在总结原油、煤炭等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完善绿色税制,理顺资源税费关系,着力构建规范公平、调控合力、征管高效的资源税税制,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税制体系。
此次资源税改革,最大亮点是将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虽一字之差,却影响重大。
“从价计征建立了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使资源税收入与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优劣的矿价挂钩,有利于调节资源收益,保障资源产业持续健康运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
资源税改革顶层设计完成后,如何将一纸平面蓝图转化为立体生动的实践,推动资源税全面改革措施落准、落实、落细,让改革的红利充分释放?
一年多来,国家税务总局在资源税改革推进过程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原则,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破解基层征管难题,精简纳税申报资料,简化减免税备案资料,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国税、地税对矿业企业增值税发票信息共享,不断增强纳税人对资源税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各地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国土、矿业等部门协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资源税操作性文件;全方位做好信息系统优化完善、业务培训、纳税辅导等征管准备工作,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持续做好宣传工作,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正向调节效应凸显 资源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将去产能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位,提出煤炭等矿业产业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改革后的资源税采取从价计征的征收管理方式,使该项税收收入与矿价保持同步增减态势,助力矿产产业健康发展。以产煤大省山西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价格出现一轮上涨,累计吨煤综合售价涨至433元,同比上涨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资源税收入达到139亿元,同比上涨151%,比改革前的从量定额方式增收119亿元,实现煤炭资源税与煤炭价格“正相关”。
“从价计征增强了资源税的调节功能,有效平抑了煤价高企带来的超额利润,煤炭市场未出现投机性炒矿。”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说。
价涨税增、理性的利润空间使企业自觉控制煤炭产量,防止行业过热。同时,政府借力资源税改革,积聚了财力并用于压减产能、安置职工、保护环境等方面,一年来共压减产量1.43亿吨,退出产能2325万吨。资源税改革不仅让煤炭产量保持理性,助力“去产能”,也让税收与行业发展联结更为紧密。
“以往,寻找富矿、丢弃贫矿的‘吃白菜心’式开发,造成资源严重浪费,与绿色发展的国家治理新理念相违背。”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在此情况下,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别是在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正向调节作用下,矿产企业纷纷摒弃原来“采富弃贫”的经营模式,转而选择“吃干榨净”低品位矿。
四川攀钢矿业公司是生产精铁矿的企业。资源税改革前,由于旧税制采取从量定额的计税方式,企业不论开采高品位铁原矿还是开采低品位铁原矿,每吨都要承担5.7元的资源税,用矿价换算,低品位矿的税负达高品位矿的3倍。公司缺乏利用低品位矿的动力,选择将低品位矿闲置不用。
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新税制按铁精矿确定税率,对高品位、低品位矿“一视同仁”,税负更趋公平合理,“目前公司每一吨低品位原矿需缴纳资源税1.5元,与改革前需缴纳的5.7元相比,降幅达73%。”攀钢矿业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借着资源税全面改革的“东风”,攀钢矿业正积极推进工艺升级,加大对低品位原矿的综合利用。
“改革后,从价计征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多征税,条件差、价格低的少征税。通过价格的杠杆,促进企业合理利用资源。”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这不仅有助于矿业企业健康发展,也为矿山治理、环境保护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水资源征税亮点突出 企业主动节水增效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同时又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如何运用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国家治理手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课题。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保障水资源安全战略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河北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难得契机。”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表示。2016年7月1日,作为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河北省率先试点水资源税改革,将地下水税负提高至地表水的4倍,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特种行业取用水综合单位税额平均提高15倍以上。
“改革后抽取地下水、超采区、高耗水企业税负明显增加,较大的税额差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用水结构。”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说。为降低地下水用水成本压力,河北规模以上用水企业纷纷调整用水结构,如,廊坊市前进钢铁公司投资建设废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与雨水回收工程,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总量的2%;再如,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通过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改进海水淡化工艺,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下降到当前的8.7%。
据统计,试点以后,河北省取用水总量由2015年的187亿立方米降至2016年的182亿立方米,节约用水5亿多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较上年降低6.56%,节水成效明显。
水资源税改革有效抑制抽采地下水的同时,也促使高耗水企业节约用水、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据河北相关部门对省内11个地市526家相关企业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超四成的企业在改革试点后加大了节水设备投资、增加新节水设施;超三成的企业计划新增有关节水设施。
作为我国北方单体规模最大水泥生产企业——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在水资源税改革后,考虑到成本增长,该公司上线了国内首条国家级节能示范生产线,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节水改造,使年用水量从73万吨减少到46万吨,同比下降37%。同时,对生产废水实施冷却和污水处理,用于矿山绿化和除尘,生产用水利用率达到了100%。
“河北水资源税改革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更增强了企业节约用水的意识。只有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这也是当代企业转型发展的大趋势。”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古建芹说。
助力绿色发展 壮大地方财力
“绿水、青山、蓝天永驻”正是百姓的愿望所在。在治理污染、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过程中,资源税利用税收杠杆,有“限”有“奖”,对资源消耗高、污染环境的增加税收成本,对节约资源、利于环保的给予税收优惠,并鼓励企业想方设法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助力企业生产转型升级,让小税种迸发出大作用。
数据显示,资源税改革一年来,全国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近42亿元,通过资源税收的调节作用,推动绿色发展。
江苏省淮安市岩盐资源储量居全国首位,该市盐化工行业龙头企业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从去年7月到今年6月,共计缴纳资源税1816余万元,“如果按以前从量计征方法征税,应该缴纳资源税3271万元,实际减轻税负近1455万元。”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减下来的资金全部投入到技术创新和资源循环利用上,自主研发“井下循环制纯碱工艺”等项目,充分运用减税杠杆撬动绿色制造动能,走出了资源综合利用的新路。
在铁矿石丰富的山东省莱芜市,自资源税改革以来,全市共减免铁矿石资源税1908万元,占全部铁矿石资源税6052万元的31%。“这次改革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为企业建设绿色矿山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有力促进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转型升级。”该市地税局局长杨永军说。
“我们正计划对伴生的萤石进行回收,未来有可能成为全国较大萤石矿之一。”洛阳钼业集团财务总监顾美凤告诉记者。得益于资源税改革后伴生矿暂不征税,在栾川,采钼企业开采出来的伴生矿钨等确实给企业带来了很大收益。同时,河南省洛钼集团等大企业也一直在通过科技创新、设备升级和加大投入等方式对伴生矿进行回收,对矿渣和尾矿库循环再选。不仅企业发展了,而且最大限度保护了当地环境,真正实现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资源税改革在释放减税红利,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同时,也涵养着优质、绿色的税源,优化了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
此次资源税改革明确规定,改革后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地方倾斜,原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后全部留归地方,中央不再分成,使得地方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地方加快建立完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据统计,受原油、煤炭等主要资源价格快速上涨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6个省资源税实现增收,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资源税收入分别增长142%、122%和109%,占地方税收入总量分别达到32%、20%和15%,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9%、12%和9%。
以新疆库车县为例,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以来累计实现资源税收入76亿元,比改革前的从量计征增收66亿元,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改善民生、稳疆兴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广西百色市,利用资源税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全市铝产业“二次创业”,支撑百色市经济的发展。
资源税全面改革一年来成效显著,受到资源行业纳税人和地方政府的普遍支持和认可,为持续深化资源税制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创造了良好条件。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全面总结资源税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筹划稳步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推动资源税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贾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