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成全国质检依法行政“样本”

05.01.2016  17:37

  近日,市质监局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近年来,该局针对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如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移送难等,建立并执行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该局坚持局务会前学法,每个月局务会前,保证45分钟会前学法时间,由该局特聘的法律顾问结合社会热点和具体案例进行法律法规讲解,使领导干部树立遵守法律的红线和底线意识。

  结合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该局针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严格考试。对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对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知识进行测试合格后任用。大力推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公开执法依据, 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救济途径,让被监管对象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12356热线24小时开通,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杜绝了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杜绝了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发生。

  实施阳光审案制度,使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树立了公正公平公开的质监形象。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系统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案件的处罚和重大决策给予充分的法律论证,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辅导,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