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利剑”查处440起质量违法案件
“质检利剑”查处440起质量违法案件
质检总局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顺利收网
本报讯 (记者何 可)今年9月初,质检总局布下了“天罗地网”,针对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目前,这一行动顺利收网,让诸多质量违法行为“倒”在了“质检利剑”之下。
中国质量报记者从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获悉,为贯彻好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关于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的总体部署,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除抓好全国日常的消费品执法打假工作的指导外,还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产品,开展集中行动,重拳出击。全国质监系统按照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消费品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368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702家,查处案件440件,涉案货值1086万元。
消费品质量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质检总局秉承重拳治理的理念,严厉打击消费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促进消费品整体质量提升。
今年9月初,质检总局下发通知,调度全国质监部门力量,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空气净化器、童车和洗洁精、纸巾等日用品为重点开展四类产品执法检查。以无证生产、标实不符、微生物、重金属含量或其他限量物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等为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无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开展打击和整治工作。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日用品等消费品违法行为。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安全性指标不合格,产品标识不合格是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据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案件查处中,有的家电等产品未获3C认证,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有的企业涉嫌存在产品标签虚假标注、未按要求标注,伪造产地、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还有一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严重,均进行了依法查处。
此次专项打假行动还有一大亮点,即单兵模式的介入。集中行动期间,质检总局应用12365单兵系统对各地执法情况进行远程指导和检查。期间,共有约1000个基层执法单位与质检总局进行连线,质检总局直接互动的单位达到150余家(次)。10月28日,执法督查司还通过单兵系统远程听取31个省(区、市)质监部门汇报专项行动情况,远程指导7个省(区、市)质监部门现场查办案件的工作。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通过单兵模式的成功运用,各上级局能够对下级局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了解、指导和指挥;有利于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督促各地质监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利于及时掌握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典型案例,加大质检执法的透明度。
在专项打假行动中,质监执法工作者发现,广大农村地区群众识假辨劣知识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假冒伪劣消费品提供了生存空间。质检总局建议加强消费品质量知识宣传,对消费者尤其是农村地区消费者加大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劣能力。
作为质监执法的一项品牌行动,“质检利剑”已经成为一柄悬在质量违法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保卫着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