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推广正定县“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及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经验

08.06.2015  10:23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5月28日全省“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6月4日,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广正定县“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及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经验的通知》(石安委办〔2015〕23号)。《通知》要求,在当前开展的全市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活动基础上,全面推广正定县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所有乡镇(街道)年底前全部达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标准,确保全市县、乡、村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实现规范化运行。
  通知对推广工作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一是县级要带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编制并用好县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制定出台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参照正定县做法,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二是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按期制定完成《隐患自查自报监管管理办法》,按期完成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县安监局直接监管企业按期全部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进一步规范监管。三是强化培训教育。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对县(市)、区政府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乡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及安监站工作人员、村(居)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培训。四是开展观摩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分行业选取本辖区内具有典型意义的企业开展观摩执法活动,集中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包村干部、村安全员和同行业企业参加观摩学习。五是要全面强化乡镇安监站软硬件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召开乡镇规范化建设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好人、财、物等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中的一系列问题。乡镇(街道)政府(管委会)要严格对照相关验收评定标准,逐项核对落实,确保软硬件建设合格达标。六是全面推进村级安全生产“五覆盖”规范化运行。各县(市)、区安委办和乡镇(街道)要对村(居)安全生产“五覆盖”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突出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借鉴正定大寨村等地经验,建立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室等机构,明确村安全信息员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范。 (石家庄市安监局寇军波、王春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