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30.07.2015  12:03
  为促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2015年中央财政拨付20亿元资金,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采取“中央指导,地方落实”的管理方式,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扶持粮食、农机、水产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其中,专门安排6亿元,继续支持江苏、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探索创新机制。按照优化结构和提质增效的要求,试点省(直辖市)可灵活选择加强与金融社会资本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模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进一步丰富试点内容,积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强化跟踪指导,狠抓资金监管,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