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设区市省委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全公开

16.07.2015  11:13

  按照河北省委统一部署,去年下半年,省委巡视组对石家庄等9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2个省直管县(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今年3月陆续向有关市(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各有关地方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按要求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今天集中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有关地方的公开电话、邮政信箱或电子信箱联系、反映。

   石家庄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石家庄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1日,向石家庄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巡视整改数据摘要

  今年1-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429件,立案620件涉及754人(新立案600件,同比上升83.3%)。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20件涉及21人,同比上升280%;结案3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41人。

  针对案件室主任职级偏低问题,市委常委会明确提出只要符合提任条件的,一律配到副县级。目前,与办案相关的15个室(处)中,有11个室(处)负责人被明确为副县级室主任,占与办案相关室(处)总数的73%,切实提高了办案室(处)的执纪权威。

  针对反映村干部信访件相对较多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整治“村官巨腐”办案专项行动,目前,正在对2012年1月以来受理的反映农村和城市社区干部问题信访件进行摸底排查,6月份集中开展查处。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6件相关案件,4件已基本查结,2件正在抓紧调查。

  针对有的村(居)党组织涣散、拉票贿选、贪污贿赂、未经审批搞房地产开发等问题,结合“小官巨腐”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立案2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4人。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一些机关服务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了对各级各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先后实施行政问责5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市纪委对2014年下半年民主评议满意率排名后三位的市直部门全体班子成员、窗口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及其主管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主管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48人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向30个市直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针对有的部门不作为问题,在全市开展了针对懒政、怠政、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特别是对“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新衙门作风的集中整治行动。督促市人社、水务、质监部门对今年省纪委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了处理。结合推进“两个环境”建设,查处相关案件和问题2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离岗培训59人,通报损害发展环境典型案件10起。

  今年1-5月份,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35件,处理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通报曝光违纪典型案件3批9起14人。

  关于“个别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干部交流、免职等措施,已整改消化县处级干部53人,省委巡视组巡查的9个县(市、区)已整改消化乡科级干部144人。

  关于“提拔任用干部把关不严,有的弄虚作假、涂改出生年月、任职年限不够、学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对存在档案材料涂改和弄虚作假、任职年限不够、学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集中进行了核查落实,对有问题的6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免职2人、党政纪处分1人、调整职务2人、诫勉谈话1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1人、党政纪处分2人、取消公务员身份1人。针对档案中出生年月涂改问题,对3名同志作出了重新认定,对9名同志发了告诫书。针对学历不符合规定问题,对1名同志学历进行了认证,要求16名同志通过在职学习,2至3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今后,对档案材料严重涂改且无组织认定结论、学历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一律不列为提拔对象。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都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专项整治范围,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自7月15日至8月14日)。

  联系电话:0311— 86069637(工作时间)

  邮政信箱:石家庄市128信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