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约谈之教育安全篇

10.01.2015  02:08
听了这一课,我坐不住了 ——省教育厅约谈廊坊市永清县教育局特写 文/赵丹   图/乔国斌 事故是伤疤,揭开了会痛,但新肉也会由此重生。警示约谈,就是揭伤疤、生新肌的过程。 1月9日下午,省教育厅就2014年春蕾幼儿园“12·13”坍塌事故约谈廊坊市永清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王海良。省安监局监管二处调研员白海平参加约谈,记者全程旁听。 2014年12月13日,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徐街村春蕾幼儿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3名儿童死亡,事故曾在社会造成很大影响。永清县教育局作为直接监管部门,负有领导责任。 步步追问 当日15时50分,教室屋顶坍塌,”王海良在汇报中说,“事故教室不在县教育局审批范围内,是2014年8月幼儿园私自扩大规模,将村委会用房租赁来作教室使用。” 在听完王海良详细介绍的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采取的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以及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后,约谈人、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开始现场提问: “县教育局审批民办幼儿园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王海良迟疑几秒后,被约谈的另一位人员给出了回答。 “其中对幼儿园用房有没有具体要求?”贾海明继续追问。 “没有具体要求。但自从我当了教育局长,我就要求民办幼儿园用房还是要找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幼儿园新增用房是否需要向县教育局申报?你们向幼儿园讲过相关规定吗?2014年该幼儿园增加房屋有没有向你们申报?” 得到的回答是:“有需要,也讲过规定,但却没有申报。” 随着问题的深入,约谈小组的提问也越来越尖锐:“这间新增用房在使用前是村委会闲置的,还是已经弃之不用的危房?县乡教育部门在事故发生前有没有去该幼儿园检查过?有台账吗?全县一共有多少所中小学、幼儿园?分别上报过隐患排查台账吗?……”一连串问题,个个直戳要害。 三件事情 作为县教育局一把手,你认为你对学校安全应该负什么责任?”贾海明“穷追不舍”。 “领导责任、第一责任。” 贾海明说:“‘一把手’的工作千头万绪,但要明白责任体系。局长有第一责任,副局长有一岗双责责任,教育局有监管责任,学校有主体责任,学校一把手也有第一责任,等等,件件事情不一定亲自做,但责任却是一定要落实到位的。” “我告诉你只做三件事,第一,亲自研究部署督导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二,亲自协调解决本系统、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为安全工作提供机构、人员、资金和物质保障;第三,亲自部署落实层层岗位责任制。这三件事做不好,出了事故就是没有履职尽责。” 接下来,约谈席上每位同志都进行了提问和建议,被约谈人一一记录。 “你只说从检查密度和监管力度上分析原因,我觉得还应该更深入地分析原因,否则,依然会有问题。” “成绩是脸蛋子,安全是命根子,保住了命根子,才有脸蛋子。应该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上再深挖细掘。” “责任制还存在哪些问题?能否在考核方面采取更有力措施促进责任制落实? 知耻后勇 最后,约谈小组对约谈对象提出要求,从国家、省的各项决策部署,到省教育厅的四大体系建设,都一一做了强调。 “当然,仍有个别学校对安全工作不关心,拿着省教育厅对各级的要求不当回事,拿着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当回事,也拿着自己的政治生命不当回事,”贾海明讲道,“‘12·13’事故不是偶然,由于县教育局的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后果就是:学校安全事故不发生在春蕾,也有可能发生在别处,不以坍塌的形式出现,也有可能以别的形式出现,不是12月13日,也可能是或早或晚的某个时段。同样,事故又是侥幸的,如果事故发生在上课或午休时间,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 “按照省安委会的要求,永清县在2015年要做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在对2015年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后,约谈小组再次强调。 “知耻而后勇,希望县教育局能够在细、实、深上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研究新思路、新方法,变事故县为先进县、典型县、榜样县,为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提供经验,以扎实行动和卓有成效的成绩重塑永清教育安全新形象。” “听完这一课,我真的坐不住了,回去后我会抓好落实,请领导看我们的行动。”王海良最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