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 解决顽疾——打好治理不合理低价的“人民战争”

08.05.2015  11:27

      乱必有“因”,治必有“法”。近期,旅游市场上先是国旅众信联军合谋“屠”牛,国家旅游局高调介入,有序有力工作,引起双方一番短兵交接;接着“云南导游辱骂游客”被曝光,引起轩然大波,恨之者有之,同情者亦有之,各方观点错综纷扰。还有这期间,官方组织的历时一年的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圆满落幕,全国100名优秀导游、10名最美导游脱颖而出,各种充满正能量的事迹,让人感动不已。当然,更有“五一”假期各景区“只见人头,不见山头”的旅游大潮和出游大军。另据来自官方的内部信息显示,这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数次对厕所革命、旅游业发展、旅游消费回流、乡村旅游、旅游市场秩序等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批示频次数量更是前所未有。

  这些信息纵横交错的摊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凝气聚神、抽丝剥茧的话,可以从这些庞杂的或正或负、或官媒或民间的信息云中理出一条主线: 那就是被誉为“朝阳”产业的旅游业经过35年的发展,已处在“正午当头”,真正迎来大产业大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同时,旅游业也进入实现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和富民强国这五大战略目标的关键治乱期。 这两者或隐或显,互为里表,同整个国民经济的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降风险、增就业、惠民生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整个社会的综合管控与市场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

  对于近期引起各方高度关注的云南旅游市场秩序乱象而言更是如此。一个导游辱骂游客事件,短时间之内就可以迅速引起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从业者、民众,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连续跟进与不断发声。这一方面说明,旅游早已经成为大众需求和刚性需求,你我皆游客,关注和支持维护其他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潜在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另一方面也说明,旅游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强烈需求,充满热切期待。

  “回头”埋怨不利于认识问题,“指责”逃避不利于解决问题。更深一层认识看,可以说云南问题不是偶然的,暴露出旅游市场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暴露出市场运行管理的失衡与缺位,暴露出经营企业商业模式的误区与陈旧,暴露出从业者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与“在害己的同时又害人”,暴露出消费市场的成熟需要引导与培育。

  总体评估,涉事的各方都是输家。 首先,涉事旅行社不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标准。旅行社被停业整顿并罚款5万元,对相关人员罚款2万元,适用法律得当。 其次,涉事导游不委屈。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很明确。涉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证且今后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圈子里的人认为委屈她了,但法有明确授权和罚则,法不容情。 再次,游客不理性。 抱着“赌一把”的心理,主动参加明显不合规的1元低价购物游,反过来又要维护合同里没有赋予的权益。在社会转型期,大众化旅游时代,消费的成熟需要引导,需要培育。 再次,管理部门被质疑。 出手迅速、处罚果断的旅游部门似乎是最终赢家。但其监管乏力、监管有疏漏等也被社会和行业所质疑。其实,旅游监管由“观察员”转为“战斗员”,自身准备并不充足;由“评论员”转变为“裁判员”,社会也缺少适应。 最后,部分企业不高兴。 中国的现行管理是导游不能自由职业,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本来整个导游业态和企业都应该从此事中深刻汲取教训,对照检查和反省,但实际上他们却是积怨颇深,觉得自己一肚子委屈和郁闷,不仅没有一点职业荣誉感,还总被社会“扣帽子”和泼脏水。其实,有病了就该治疗,家家有病就该人人吃药。自己不高兴和社会不认同是两码事,不诚信的企业和不自律的从业者,是不可持续的。

  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共输”的事情,就是屡禁不止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旅游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出了问题。其实,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经济链条,旅游市场经济的运行很简单:旅游生产者(旅行社)和旅游消费者(游客)。对于旅游市场上的不合理低价,只要游客不买,旅行社不卖,就一切OK了。但现实是:旅行社不仅卖,而且还拉入导游这个“中介”,又加入了购物店,经济链条被过多的利益争夺延长;游客不仅买,还认为自己买的高兴且占便宜,合情合理,而且还要求主管部门出动执法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有一个不能被接受的比喻:“旅行社与购物店设赌局,导游参赌(有生存因素),游客涉赌(占便宜心理)”。这种说法提示我们治理旅游市场秩序, 必须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同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

  所以,溯本清源。 不合理低价是“万病之源”。 低价必然低质,低质必扰乱市场秩序。 何谓不合理低价?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就是不合理低价。我们已见证旅游管理部门不再袖手旁观,开始向不合理低价“宣战”;我们看到部分市场主体开始自律,维护权益,遵守秩序;我们觉察到从业者的利益需求,开始捍卫法律,不再自毁长城。这就是大势,这就是希望。

  但是标本兼治非一日之功,不是拍胸脯、喊口号、只开会就能解决问题的。市场秩序的“重灾区”必须及时果断采取治标措施,痛下决心,制定治本之策, 从根本上解决“游购分离”、“导购分离”问题,探索旅游目的地“产品成本价”管理办法,法律明确“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就是不正当竞争。全行业必须理顺“导与社”的关系,即理顺导游管理体制,把“导游”作为终极产品的服务者、实现者去珍惜,把“导游”作为企业润利的“压舱石”去对待。旅行社业必须转方式、调结构、谋生存、求发展,大社要有大样,小企业也必须守法。企业强则产业强,企业守法经营则市场秩序良好。

  中国旅游业用35年的时间走完了旅游发达国家一百多年才走完的历史,旅游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来自不易,在经济“新常态”下,旅游业不仅可以而且完全应该有更大的作为。但是我们必须要保持理性,客观看待旅游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产业发展太快和管理滞后”的问题,创新对行业的监管形式,创新对游客的宣传手段。我们相信,只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牢牢抓住培育现代旅游企业和现代游客,加快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打好围剿不合理低价的“人民战争”,就一定能够实现“515战略”的既定目标。(作者:吴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