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规范明星代言不能仅靠有无用过产品

26.08.2014  19:09

  8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修订草案,增加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知或应知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