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中 “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的通知

23.08.2016  18:32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中
“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39号)文件,对我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中“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取消(依据“中震防发〔2015〕59号”文件)。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