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级人法院发布通知要求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

06.02.2020  14:13

为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邯郸市中级人法院于2月4日下发《关于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涉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应用研究和案件预判,作好相关案件审判准备工作,对涉疫情刑事案件要快审快判。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加强与公安、监察、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破坏医疗防疫秩序等三十八种犯罪行为。

通知》同时要求,全市法院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保证案件质量和做好个人及工作场所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开庭,做到快审快判。对通过审判发现的疫情防控、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有针对性的发出司法建议,促进疫情防控措施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