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首部城管条例下月实施 提升城市“颜值”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鹏 摄
河北衡水首部城管条例下月实施 维护民众权益提升城市“颜值”
中新网衡水11月20日电 (崔志平 王鹏)20日,河北省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是该市第一部专门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衡水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志会就本部《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发布。据宋志会介绍,衡水为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成果,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当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改善衡水市城市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振利称,《条例》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施划及停放管理进行了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同时为缓解停车难、乱停车这些问题,该局对市区14条主干道路两侧便道,特别是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位置进行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今年已完成机动车位8016个。
刘振利说,该《条例》针对沿街门店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沿街门店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或者堆放、吊挂、晾晒物品;占压城市道路、私接道路斜坡或者未经许可增设户外步梯、电梯;未经许可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增改门、窗;将抽油烟口、排污水口、排尘口等排污口直接面向街道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刘振利表示,该《条例》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设计,赋予了主管部门更加明确的职责。特别是针对民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城管系统各执法部门需要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树立以人为本和为民服务的管理理念,人性化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城市“颜值”,让群众生活更美好。(完)
编辑:【高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