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调增低保标准幅度 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鹏 摄
中新网衡水8月14日电(崔志平 王鹏)14日,衡水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季铁庄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市自今年1月1日起再次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通过这样的安排,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水平的差距。
据季铁庄介绍,该市这次重点加大了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调增幅度,提标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均保持高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结合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主要划分为三个档次,武邑、武强等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基本档次,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人民币/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400元人民币/年、人。深州、安平、景县为第二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1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80元人民币/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900元人民币/年、人。桃城区、冀州区等为第三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40元人民币/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300元人民币/年、人。
季铁庄说,截止6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7993元人民币/年、人和4848元人民币/年、人,比调整前分别增长了10.8%和1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了4792元人民币/年、人和3024元人民币/年、人,比调整前分别增长13.1%和4.2%。
季铁庄表示,该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全纳入,实行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社会救助政策覆盖到政策边缘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相对困难群体,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范围。(完)
编辑:【霍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