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设立廉政账户已入账18万元 “礼金”上交不追究责任

08.01.2015  20:25

衡水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重申,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对应拒收而因某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含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只要在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缴入新设立的廉政账户或上交市纪委监察局的,一律按拒贿对待,不追究收受人的任何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接受有关人员上交礼金18.2万元、100克金条一根。(河北电台记者王美中、衡水电台记者马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