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07.04.2016  15:41

      2月29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集体产权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用按照每村卫生室每年不低于3000元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较大修缮工程优先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据悉,这是我省地方政府首次出台将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机制纳入财政预算的政策,具有很好的典型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