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联手保险协会促纠纷调解

06.09.2015  12:48

   近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诉调对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六项内容,对诉调对接工作作了详实的规定。这次诉调对椄实施方案主要从便民、利民、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诉累、多渠道解决纠纷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旨在便民利民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结合衡水市保险行业发展状况以及保险纠纷审判工作实际,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制定了该方案。该方案以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宗旨,通过联调机制及时解决了近年来交通事故多发,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不能及时救治,保险案件执行难等问题。

   及时化解矛盾

   本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权威性和行业调解专业性的优势,实践和创新常态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纠纷解决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使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减少了因诉讼程序,使矛盾长时间不能解决的问题。

   多渠道解决纠纷

   当前法院办案人员少,案件数量增加的矛盾突显,该方案的实施,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当事人解决保险纠纷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化解渠道,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