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严禁露天焚烧一切可燃物 严重者将被追刑责

13.10.2014  13:56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路 通讯员李硕芳)日前, 衡水 市发布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损失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水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农工委、环保、农牧、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各县(市、区)、乡镇层层签订禁烧责任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村、组、地块。同时,利用媒体对禁烧失控的地方予以曝光。发生焚烧现象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故意纵火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