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

17.03.2017  21:37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启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信息,摸清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做好资产报表编报工作,既是政府及财政部门实施宏观管理和综合管理的需要,也是部门、单位实施预算、财务、资产管理的重要抓手,更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   

  报表编报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编报的资产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实施办法》(冀财资〔2017〕15号)的规定,规范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工作,认真做好资产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确保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赵晓慧 何菲 胡雪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