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与司法互动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编者按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6月14日召开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上,邯郸市政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就加强复议应诉和强化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本版摘取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供各地市学习、借鉴。
邯郸市政府
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
近年来,邯郸市政府通过完善执法体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深入推进行政调解等举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首先要强化看齐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提倡认真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市政府班子带头制定学法计划,在常务会议上集体学法,建立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其次要建立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做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依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联席会议制度,与市中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情况,通报信息,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指导,充分听取建议。不断落实司法建议,司法建议是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针对较大隐患和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助于推动行政机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依法行政。
该市政府还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做到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措施和解决方案,并贯彻实施。今年4月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与市中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司法建设反馈工作的通知》,对信息沟通、机关负责人出庭、统计、通报、追责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将此方面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同时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涉及市政府应诉案件,协调市长或主管副市长出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庭的,由主管副秘书长出庭应诉。坚持树牢法治思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后,领导干部、特别是有过出庭经历的行政负责学法用法观念不断增强、在解决纠纷争议方面法治思维明显提高,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沧州中院
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贯彻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部署,强化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行政审判公信力,着眼实质化解行政纠纷,主动服务重点工作,探索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积极沟通协调,实现定纷止争。在审理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找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利益的平衡点和切入点,促使双方友好协调,力争互谅互让形成共识。
例如沧州市区某啤酒厂诉沧县政府征收补偿案,因市区道路改造工程,啤酒厂需整体搬迁,涉及厂房、生产设备、原材料及200多名职工补偿安置,县政府所做的征收补偿决定事实基本清楚,程序亦无违法之处,驳回原告诉求最为简单,经办案人员多次实地勘测,了解到酒厂在原材料及营业损失方面的实际情况,多次召集各方听取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原告撤诉,厂区得以顺利拆迁,取得了良好效果。两年来,共调撤征收补偿、赔偿案件72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拓宽监督渠道,落实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行政案件,可以发挥其长于事实、善于沟通的优势,从而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的成功率。据统计,在以调撤方式所结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今年5月份,该院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对5起行政征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这也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沧州市法院首次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多元化解决行政纠纷树立了示范作用。两年未,全市法院以撤诉和调解方式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368件,调撤率分别为17.6%和8.2%。
省国土资源厅
坚持为民理念 维护群众权益
近年来,省国土厅始终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解决国土资源领域行政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取得新成效。
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意识。该厅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统筹协调的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制,夯实了主体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定期督办、案结销账的工作机制,促进了行政纠纷及时化解。同时,建立了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的所有复议、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全系统通报。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面对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迅速增长的压力,省国土厅积极应对,以妥善化解、定纷止争为目标,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畅通复议渠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全部依法及时受理。努力化解纠纷,将和解、调解贯穿于复议和应诉过程的始终,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立足于解决实质性问题,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案结事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时,积极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管厅长在孙某等954人诉该厅撤销的16个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时出庭应诉,这是河北省首例省直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坚持有错必纠,2016年该厅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达到39%,2017年综合纠错率为33%,不仅较好地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受到了严格的约束。
自2016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8件,依法受理19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8件。今后,省国土厅将以更加创新的理念、更加积极的态度,奋力开拓,努力开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局面。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