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赡养案件就地开庭如何判决听信于民

26.06.2014  19:36

6月25日,行唐县人民法院在本县上方乡范家佐村,就地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此案如何判决,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广泛听取了当地村民的意见。

今年80多岁的原告罗老汉有2个儿子,被告为次子,1982年原告给两个儿子分家时,每人分得房院一处,并约定两处房子各留两间归原告使用,当时原告身体健康并有手艺常年在外务工,有时回家就住在次子家。近年来,由于年事已高,劳动能力逐渐丧失,要回家居住。今年原告将分给被告房子的其中两间房屋整修,在准备搬入时,被告突然将原告整修的房屋锅台、土炕毁坏,将门上了锁,还对原告进行谩骂,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其子告上法庭。

      庭审中被告答辩称:平时我是比较孝顺的,只是一时冲动惹老人生了气。那所住宅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院落地势地洼,雨季不能出水,我担心父亲的身体安全,想将房子重新翻建。让我父亲在有生之年,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以尽我的孝心,谁知惹了父亲。被告并当庭向老父亲道歉,表示以后会和老人多沟通,常回家看看,以讨老人的欢心和解除不必要的误会。并请法庭再做做其父亲的工作,撤销案件,并表示会尽心对老人尽赡养义务。

经现场庭审调查、辩论和现场调解,事实逐渐清楚,矛盾焦点已经明朗,案情并不复杂,但由于矛盾来积怨较深,父子二人性格倔强,当庭未能解决。法官决定暂时休庭,待庭下再做双方工作,力争调解结案。

  庭审接近尾声时分,其他法官来到旁听的群众之间,进行现场问卷调查:“你认为老罗应该住哪?”“你认为罗家的事怎么处理?”“你认为这案子法庭应该怎么判?”.....等十个问题。群众们回答积极,讨论热烈,现场征得各类意见和建议20多条。法庭将认真斟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尽力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做出符合民意的公正判决。

此次巡回开庭,既方便当事人,又有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意义。这是该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外便民服务承诺内容其中之一:“凡赡养案件,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庭”。此次开庭还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旁听,他们在旁听庭审的同时,还对庭审过程进行了评议,帮助法官做当事人工作,发挥很好的民主监督作用。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