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参展企业及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30.07.2015 12:3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为推进建筑节能事业发展,加快建筑节能省创建步伐,经省政府批准,定于2015年9月19日-21日在高碑店市举办“第三届中国(高碑店)国际门窗博览会”,同期举办“河北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届时,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领导、省直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德国、英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有关行业协会、企业等近3万余人将出席博览会。为做好展会筹办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有关参展企业及产品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和资料要求
(一)参展范围: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主要包括:建筑节能门窗、节能(防火)玻璃、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防水材料、建筑内外墙涂料;空气(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产品;尾矿、建筑固体废弃物再利用技术、产品;节水、节电等技术、产品;大口径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供热计量装置等其他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展品。
(二)资料要求:参展企业的产品名称、性能特点、工程应用和获奖情况(附相关图片)、企业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控制在600字以内。
二、展览组织形式和展位设置
(一)组织形式: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委托中国国际门窗城负责展厅的整体策划布局,并按地市划分展区和展位,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建局负责本地参展企业和产品的组织筛选和布展等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展位设置:本次展览会展厅面积约4000平方米,包括序厅和专业展厅。专业展厅可设置标准展位(每个展位9㎡)和固定展位(每个展位75㎡)。
三、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选报参展企业不少于5家,省直管县(市)可选报1-2家企业参展,参展企业要突出我省节能产业特色。省厅在以往组织展会的基础上筛选了一批全省节能建材生产企业,方便各地选报(见附件2)。
(二)此次展览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做好本地参展企业和产品的组织和筛选上报工作,并于2015年8月5日前,将“参展企业报名回执”(见附件3)和产品资料(电子版)报省厅材料装备处。
(三)住宅产业现代化展览的资料征集和组织工作由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郅超、王金玉
联系电话:0311-87904570、87905458(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全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工作方案
2. 全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预展企业名单
3. 全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参展企业报名回执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4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30.07.201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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