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强自身促联动 健全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机制

06.01.2015  19:34

    秦皇岛海港区法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健全长效机制,2014年化解涉诉矛盾纠纷150余件,成绩显著。

    据了解,海港区法院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室建设,广泛联系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等,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力争诉前解决纠纷。全面抓好一审案件的审判质量,强调案结事了,提倡事了结案,反对结案了事,争取在审判环节彻底化解纠纷。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逐案分解信访积案,责任落实到人,争取年内彻底化解积存案件。健全清理执行积案的长效机制,巩固清案工作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兑现生效权益。关口前移,抓好涉诉矛盾的源头治理,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海港区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充分调动地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对簿公堂。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统筹调处力度,尤其是对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矛盾,有效推动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进行化解,避免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而让法院出现被动局面。

      海港区法院把整合社会资源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作为体现干警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形成“诉讼案件下降得越多、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得越好”的导向。认真学习先进法官事迹,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举办专家讲座和法官论坛,总结推广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与高校共建教科研实践基地,特别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向社会学习、拜人民为师,尝试安排法官到社区巡回调解工作,全面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