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参加聚会酒后溺亡 家属伤心起诉同事
27.11.2014 12:20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朋友之间聚会喝酒很正常,但是如果因此丧命,谁又该来承担责任呢,前不久,北京顺义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4年7月27号下午两点,四十六岁的李国龙溺水身亡,经过调查,他是在游泳过程中发生意外,而2014年11月24号,李国龙的家人将李国龙的五名同事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对这次意外承担责任。
记者在李国龙的尸检报告上看到,出事时,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28毫克,李国龙的家人说,正是因为当天和同事喝酒,李国龙才会在醉酒的情况下溺水身亡。
李国龙是一名司机,事发当天早上,他接到单位同事的电话,说单位组织去怀柔聚餐。在同事的邀请下,李国龙和他们来到一处河床旁,当时他们一边烧烤一边喝酒,据被告说在下午一点半的时候,他们酒足饭饱,有的人去钓鱼,有的人在河边聊天,这个时候李国龙突然脱下了衣服,跳进水里开始游泳。
在法庭上,李国龙的同事说,当时大家都喝了酒,由于天气炎热,几个人就在河边玩水,但李国龙却不顾阻拦,执意要下河游泳,结果在离岸边二十米远的地方,突然沉了下去。当庭,李国龙的家人提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37万人民币。
当庭,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调解,但对于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又是一起因为饮酒而导致的悲剧,到底是谁的原因,法院会有最终的认定,但是晓俞还是想在这里,提醒电视机前喜欢饮酒的朋友,白酒虽然有通风、散寒、舒筋、活血作用,但什么东西也都要讲究一个度,否则不仅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甚至还会导致很多难以预料的危险。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27.11.201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