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联动降税费 企业年内减负万亿元可期
中央层面看,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了多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包括再取消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部门预审等150多项审批事项;1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持续为企业减负。会议还明确,今后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从今年2月1日起,一是依法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二是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这两项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60亿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列出的三项降低企业成本举措中目前仅有一项尚未出台政策具体落地的时间和步骤,即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地方层面看,《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多个省市地方政府已经向企业派出了实实在在的减负“红包”。
广东省发布《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2018年)》,其中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企业综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约5%—8%。
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其中30条降成本的举措,涉及企业税费负担、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制度性交易等8个方面。据初步测算,这些政策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亿元。
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包括合理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6个方面,预计可给企业降低成本约600亿元。
陕西省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其中国土部门主要采取5项措施,涉及土地和矿产资源两个方面,仅缓缴资源价款一项措施,今年将为企业减负165.21亿元。
西宁市正式下发了《西宁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6个方面制定出17条措施,其中包括降电价;取消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工伤劳动鉴定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农机监理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物流园区、口岸、公路运输等环节和领域及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等。
天津市出台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涉及降低税费负担、人工成本、融资成本、能源资源成本、物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创业成本等7个方面。
厦门市宣布从3月份起执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包括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人工成本、用电成本等6大方面,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1.5亿元。
苏州高新区正式印发《苏州高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年—2018年)》,明确在执行现有各种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到今年底,为全区企业减负近20亿元。